为进一步做好市区网约车纳规管理工作,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维护城市客运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市区网约车统一张贴由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印发的预约出租客运标志。现通知如下:
一、标志申领
5月1日前已办理运输证的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凭《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前往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申领预约出租客运标志;5月1日后新办理运输证的网约车,预约出租客运标志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证件核发窗口直接发放。
二、标志张贴要求
1.标志张贴位置为车辆挡风玻璃右下侧区域(具体位置附后);
2.标志背面车牌号码应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一致。
联系部门:苏州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咨询电话:67876957。
预约出租客运标志样式及张贴位置
标志正面 | 标志背面 |
张贴位置(车内视角) | 张贴位置(车外视角) |